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乡里面的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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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乡里面的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日期:2019-10-31

来源: 重庆市税务局

问:您好,我们是重庆万州一个乡的企业,我们公司在乡里通过出让形式取得了一块国有用地。根据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只有在建制镇以上才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为何税局这边要收我们乡里企业的土地使用税呢。我咨询万州国税,他们答复因为重庆是直辖市所以整个重庆都算成市。是这样规定的吗?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78号)文件规定: 第二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范围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城市:指市辖各区;(二)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三)建制镇:指经市政府批准的建制镇;(四)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城市、县城、建制镇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行政区域。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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