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解决“放管服”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的建议!南市税函〔2020〕139号关于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05.451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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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05.4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南市税函〔2020〕139号

发布时间:2020-10-23 16: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尊敬的张超群委员:

   我局作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解决“放管服”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的建议》提案的主办单位,已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结合南宁市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企业开办指标问题

为切实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将企业开办成本(公章刻章费、税控盘等)控制在当地人均收入的0.36%以下,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持续做好免费税务Ukey的推广工作,引导纳税人使用Ukey开具发票,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二是积极加强与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的沟通联系,联合印发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南宁市免费赠送新开办企业第三方税控设备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审批发〔2020〕78号),对一次性办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事项的新开办企业,通过采取政府统一购买的方式,免费赠送第一套第三方税控设备以及免费提供该套税控设备第一年技术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

二、关于纳税指标问题

一是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切实减轻企业投资和运营负担,我局牵头对南宁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进行调整,多次征求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审议并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已于2020年5月15日发布《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的通告》(南府规〔2020〕19号),将南宁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由“一级土地17元/平方米;二级土地14元/平方米;三级土地11元/平方米;四级土地8元/平方米;五级土地5元/平方米;六级土地1.5元/平方米”调整为“一级土地15元/每平方米;二级土地13元/每平方米;三级土地9.5元/每平方米;四级土地5.5元/每平方米;五级土地3.5元/每平方米;六级土地1.5元/每平方米”,除六级土地外,其他等级城镇土地使用税降幅最高的达31.25%,降幅最低的有7.14%,调整工作已圆满完成。

二是降低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方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28号)规定,2020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按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因此,两险合并实施后,南宁市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7.3%(职工6%+生育1.3%),经了解柳州市为8.0%(职工7.5%+生育0.5%),桂林市为9%(职工8.5%+生育0.5%),南宁市在兄弟地市中并无劣势。另外,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南府规〔2018〕25号)规定,南宁市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0.8%调整至1.3%的政策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为确保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并保障广大市民利益,暂不调整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三、关于数据共享平台不完善问题

一是在企业开办数据共享方面,我局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反馈,为提升交互稳定性,解决登记数据漏传严重的问题,目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知,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交互频次由原来的15分钟传输一次调整为25分钟传输一次,数据漏传问题已基本解决。对信息交互不成功的,我局及时通过全区数据传输群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反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手工处理,减少纳税人等候时间。

二是积极探索“银税互动”工作新模式,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信息交互,对纳税信用A、B、M级的纳税人提供信用贷款产品,让企业以纳税信用换银行贷款。同时纳税人申请贷款渠道实现纯线上办理,通过爱南宁APP和南宁税务服务号微信平台 ,可进行纯线上的全流程、自助式操作,申请渠道方便快捷,无需人工干预。2020年1-9月,“银税互动”累计授信笔数16469笔,授信金额198.18亿元,累计放款笔数20135笔,累计放款金额206.43亿元,惠及纳税人户数17184户,实现了“银税互动”的倍速发展和“以税获贷”的快速融资,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感谢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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