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板从企业借款用于个人用途超过期限未归还,按规定缴纳了个税,等偿还借款后,这笔个税还能退吗?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如果老板从企业借款用于个人用途超过期限未归还,按规定缴纳了个税,等偿还借款后,这笔个税还能退吗?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跨年度借款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虽然借款在征税后已归还,但该行为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已征收的税款不予退还。

       冀地税函[2013]68号规定,个人投资者归还从其投资企业取得的一年以上借款,已经按照“利息、股息、红利”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或在以后应纳个人所得税中抵扣。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有多笔借款,在归还借款时,根据协议(合同)约定来确定归还的具体是哪笔借款,无协议(合同)的,按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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