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本周热点问答(20191213)
发布时间:2019-12-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1.2019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
答: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无需自行按月申报,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文件规定情形,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3.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因此,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北部湾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2-07-11 15: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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