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04.18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19-08-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南市税函〔2019〕88号
甘伟玲、张超群、林融、吴志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税收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我局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不断简化办税程序,旨在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反复跑、资料繁琐和流程复杂的办税“堵点”“痛点”。但目前纳税人仍反映办税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对于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盯住问题、突破瓶颈、固化措施,逐项解决办税难点。
一、关于代开发票时各办税点要求不一致,部分办税点未提供网上预约服务或办理号过少的问题
(一)针对劳务方委托办理人代开劳务费发票且无法提供劳务方身份证原件的情况,我局逐步采取措施解决提供身份证原件难的问题。一是于2018年11月12日下发通知,明确可由受票单位出具《声明》代替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二是于2019年3月15日下发通知,明确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经办人仅需报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无须再报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关于出现代开发票时各办税点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我局将要求各办税服务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人员管理,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和检查,确保税务人员依照规定办理各项涉税业务。
(二)目前南宁市各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均提供办税预约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广西税务12366”或“南宁税务”服务号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和在线排队,也可以通过对外公开电话预约办理业务。其中网上预约功能以每半小时为时间段发放一定数量的号源,且我局要求各厅发放预约号不能低于下限量;在线排队功能在工作时间内不限号排队,与现场排队同顺序号。纳税人可以预估到达办税服务厅的时间,提前开始线上排队,并根据实时推送的等待人数消息提醒合理安排办税时间,避免过号。
二、关于批量代开劳务费发票提供劳务方身份证原件特别困难和多次取号的问题
(一)针对纳税人代开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的发票过程中频繁反映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特别困难等情况,我局进一步精简此类业务资料。自2019年3月15日起,经办人仅需报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再报送原件。
(二)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因办理批量代开发票而导致业务激增和多次取号的问题。为确保办税顺畅,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根据批量代开发票的业务量提供办理专窗或转后台处理,避免纳税人多次取号,确保一窗办结,并且提供网络、电话、大厅等多渠道预约服务;二是目前已完成掌上自助化批量代开服务的功能开发和全面测试,将于近期上线。上线后纳税人如需批量代开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过“南宁税务”服务号或“爱南宁”APP即可实现全程掌上办结。
三、当劳务方为法人时,无法代开发票且易出现代开人不了解的情况错开发票造成退税和新增营业范围手续繁琐办理时间长,当不满足新增营业范围条件时,会造成无法自行开票也无法代开发票的问题
( 一)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019年1月19日前小规模纳税人需自行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自行开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规定,2019年1月19日后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未超过30万元)且未使用税控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自行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自行开具。
(二)发生超出经营范围的应税行为可以开具发票。企业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如果企业今后将长期经营有这项业务,可以到市场监管部门新增经营范围,但在新增营业范围手续办理完结前不影响企业正常开具发票。
四、关于部分手撕和定额发票无法通过网络查询的问题
目前纳税人可通过多种网络渠道查验发票: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此平台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办税服务—发票查询”、“南宁税务服务号—微信查询”和“爱南宁APP—智慧税务—发票查询”模块,可查询开具或收到的广西区内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机动车发票和定额发票(同手撕发票)等信息。
五、关于重复收税后申请退税流程多时间长的问题和简化退税办理流程缩短退税时间的建议
针对此类问题,我局深入分析原因后拟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立即抓好超期办结退税的问题整改。目前退税业务按退税金额分成小额退税(单次不超过五万)和一般退税(单次五万元以上),按类别将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0日分别压缩至自受理起8个工作日和11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不含国库退款时间)。我局将通过信息化方式实时监控限时办结业务办理时间,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业务的准期办结。
(二)拟定代开发票重复收税类申请退税业务即时办结。下一步将针对此类重复收税业务,逐步优化退税流程,取消流转后台环节,实现退税易办且快办。
(三)积极实现无纸化退税。为提升退税办理信息化水平,税务部门积极与人民银行拟定了无纸化退税章程,对接系统。自2019年8月1日起,无纸化退税开始阶段性实施,逐步实现从申请到退税的全程信息化,大力压缩办理时间。
六、关于各办税点及12366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范提供资料标准,并在公众号或网站上公布的建议
(一)推进办税事项公开。我局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编写了《南宁市纳税人办税指南》。办税指南中包含所有办税服务事项,明确报送资料、办理时限等,有效指引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为了便利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查询使用,已将电子版放在微信公众号“南宁税务服务号—微信查询—办税指南”模块上。
(二)加强税务人员培训。为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提升服务质效,各办税服务厅将充分利用专项集中培训和晨会日常学习开展政策业务学习、规范业务要求,实现纳税人咨询有效、要求统一、办税顺畅的新体验。
七、关于简化手续,代开人(或单位)到税务机构代开发票时的建议
为让纳税人体验感更好,我局通过多措并举,不断简化发票代开手续。一是精简报送资料。针对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委托经办人仅需报送劳务方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无须报送劳务方身份证原件。二是优化办税服务。根据批量代开发票的业务量提供办理专窗或转后台处理,避免纳税人多次取号,确保一窗办结,并且提供网络、电话、大厅等多渠道预约服务。三是拓宽办理渠道。除了现有的办税大厅和电子税务局代开渠道外,掌上自助化代开服务已开发完毕并完成全面测试,将于近期上线。上线后将会实现“发票自动审核、税费在线征收、电子发票线上开具、纸质发票邮政寄递或自助领取”。纳税人可选择网上或掌上办理方式,足不出户即可代开发票,极大节省办理时间。
八、关于开发自助纳税一体机或APP自行申报服务,由劳务方开具电子发票的建议
为便利纳税人代开发票,我局大力拓宽办理渠道。目前掌上自助化代开服务已完成功能开发和全面测试,将于近期上线。该功能上线后将实现掌上即时办结:一是可通过“南宁税务”服务号或“爱南宁”APP在线申请;二是取消人工审核和纸质资料报送,实现“发票自动审核、税费在线征收、电子发票线上开具、纸质发票邮政寄递或自助领取”;三是实现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线批量代开。
九、关于加强信息化管理,升级更新税务征收系统和查询系统,在代开发票时系统自动提示,以免造成错开或者多开;建议将所有手撕和定额发票纳入税务系统查询范围的建议
(一)加强发票代开提醒。为帮助纳税人防范发票代开环节错开多开风险,我局将进一步确定并提供纳税人代开发票业务的相关提示提醒,在代开前再次告知相关税率和起征点标准,提醒纳税人认真核对开票信息和金额,提前帮助纳税人避免错误。
(二)优化发票查询功能。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南宁税务”服务号和“爱南宁”APP“智慧税务”的“发票查询”模块,可查询开具或收到的广西区内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机动车发票和定额发票(同手撕发票)等信息。接下来我局将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反馈,进一步优化目前发票互联网查询系统定额发票(同手撕发票)领用情况查询功能和查询条件。
十、关于简化法人提供零星劳务时开票手续的建议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提供零星劳务时可以申领发票自行开具,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申请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
(一)发票代开渠道广、效率高。纳税人可以选择在电子税务局录入代开申请、线下取票,也可以选择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代开。除以上两种渠道外,掌上自助化代开服务已完成功能开发和全面测试,将于近期上线。该功能上线后将取消人工审核和纸质资料报送,实现发票掌上代开即时办结。
(二)发票申领便捷。一是除了办税大厅受理渠道外,广西电子税务局、“爱南宁”APP以及微信公众号均已具备发票申领受理功能。二是广西电子税务局和“爱南宁”APP、微信客户端均已实现自动核定发票功能。三是多措并举实现发票便捷领用,对通过“爱南宁”APP申领发票的纳税人提供免费寄递服务;办税服务厅发票领用全城通办。
十一、关于加强后续监控,放宽发票管理的建议
我局结合南宁市工作实际,对发票业务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发票核定前移,发票多渠道受理、自动核定票量、快速便捷领用的模式。一是实现发票核定即时办结的后续管控。对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由前台即时办结;对于绿色通道纳税人,按需供应发票。二是强化发票申领事后监控体系,纳税人领用发票后,由税源管理部门进行事后风险防控管理。三是通过纳税人学堂、“两微一端”等多渠道向纳税人推送风险提醒,提高纳税人风险防控意识。
衷心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2019年8月13日
北部湾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2-07-11 15: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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