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企业向部队租用的房产,企业还需要交房产税吗?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企业向部队租用的房产,企业还需要交房产税吗?

回复日期:2019-11-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问:1.企业向部队租用的房产后再转租,企业还需要交房产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发〔1986〕90号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根据上述文件内容,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对转租者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转租,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若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771-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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