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税务局:我2017年申办了一家企业,由于自身原因,并未经营,长期零申报。现向税务局申办注销,税务专管员要求缴纳注册资本印花税,和房屋租赁发票,没有完成就不与注销

税乎网站09-30评论

注销难题

留言时间:2019-06-07

纳税人所属地

贵州

问题内容

我2017年申办了一家企业,由于自身原因,并未经营,长期零申报。现向税务局申办注销,税务专管员要求缴纳注册资本印花税,和房屋租赁发票,没有完成就不与注销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6-11

答复内容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如您的印花税没有缴纳,您需要补缴;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建议您根据房产权属具体判断。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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