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姓名 陈*

信件标题 贵州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贵州省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是执行2019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的2元/㎡,还是执行《贵州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中按地方算不同的价格。

来信时间 2021-07-14 09:51:11

回复信息

回复时间 2021-07-16 10:04:54

回复人 贵州省税务局

回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接到该问题后,现答复如下:根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耕地占用税使用税额的决定》(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9年11号)规定:“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四条规定的4档税额幅度区间和我省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每平方米20元,第五条规定的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可适当提高适用税额的要求,遵循“人均耕地少的地区,适用税额相对较高”的原则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各县(市、区、特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如下”如您无法判断您的实际业务,您可持资料咨询您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明确。

上诉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事宜请持相关资料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感谢您的提问!

办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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