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普票的有效性
日期:2019.7.24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
问:按相关规定,增值税普票上,购买方只需填写单位名称和税号就可以了,但如果另外还填写了账户信息,可不全(其它无误),那么,这个发票是否仍然有效.请予明确(请不要摘录空泛的文件条款).
答: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发票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纳税人应在每个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发票汇总上传。点击“数据管理/数据处理/汇总上传”或者在开票软件首页的导航窗口中,点击“汇总上传”图标,对...
今年1月1日起,襄阳市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全面启用。截至目前,全市181家社会加油站570台加油机以及所有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的数据采集设备与视...
问:电子税务局中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完后,找不到申报信息,导致印花税无法申报,如何操作? 答:(1)印花税税源采集时应注意所属期问题,如果印花税选择按次申...
答: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小规模纳税人时期取得的专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