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增值税申报问题

税乎网站09-29评论

电子申报系统增值税申报问题

留言时间:2019-06-13

咨询对象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问题内容

你好,我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三的时候,填写了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进项税数据,表中合计数怎么不能累加呢?加上旅客运输进项税合计应为7233.44

附件

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png

答复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6-18

答复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1.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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