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如何向税务局申请委托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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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税务局申请委托代征

留言时间:2020-03-07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如何向税务局申请委托代征,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0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代征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委托代征相关事宜。《委托代征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税务机关和代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地址;代征人为自然人的,应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

 (二)委托代征范围和期限;

 (三)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及税率;

 (四)票、款结报缴销期限和额度;

 (五)税务机关和代征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六)代征手续费标准;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有关事项。

 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委托代征协议书》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征人为自然人的,《委托代征协议书》自代征人及税务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税务机关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委托代征协议书》签订后,税务机关应当向代征人发放《委托代征证书》,并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或者代征范围内纳税人相对集中的场所,公告代征人的委托代征资格和《委托代征协议书》中的以下内容:

 (一)税务机关和代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地址;代征人为自然人的,应包括姓名、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

 (二)委托代征的范围和期限;

 (三)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及税率;

 (四)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十二条 《委托代征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委托代征的,应当重新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

 《委托代征协议书》签订后,税务机关应当向代征人提供受托代征税款所需的税收票证、报表。具体申请流程建议落实主管税务机关。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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