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中销售的礼盒装的农产品适用增值税率是多少?
留言时间:2020-04-02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根据规定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等使用增值税税率为9%,超市中销售的礼盒装的农产品适用增值税率是多少?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03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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