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二手生产设备
留言时间:2020-04-12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二手生产设备,销售方属于设备转让,并不是专业经营二手设备,这种情况下购买方能否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1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如实开具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