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
留言时间:2019-08-21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公司的名义,从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可以打给个人吗(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2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开具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若与该个体工商户发生经营业务,应通过该个体工商户的账户进行结算。具体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