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内部资金往来免增值税需要怎么证明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内部资金往来免增值税需要怎么证明

留言时间:2019-08-26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该政策如果要用,需要如何证明是集团内单位?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2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

 三、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具体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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