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汽车购置税和国5排放问题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关于汽车购置税和国5排放问题

留言时间:2019-09-26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您好,本人今年9月在北京购买一辆全新商品车,是国五排放车型,于9月在山东泰安市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但是当地车管部门不予上牌登记,现在需要去外地上牌,但是合格证信息因为购置税已经缴纳被锁定,无法退税,也无法在辽宁二次缴纳购置税,现在车已经买了一个月了,退车是不可能的了有没有办法可以把合格证信息解锁我去辽宁再次缴纳购置税上牌?谢谢,特别的着急。或者可不可以把购置税平移到辽宁省,如果不可以有没有别的办法?如果合格证不能解锁或者不能去辽宁再次缴纳购置税这个车是不是就等于报废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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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30

答复内容

是否办结:是

是否回复纳税人:已回复

纳税人是否满意:满意

处理过程描述:已和来电人联系,告之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销售企业的,可以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并提供销售企业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来电人表示已知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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