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捐赠
留言时间:2019-10-04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请教个问题:一个人如果兼有综合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个税两类以上所得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参与的合伙企业)发生的公益慈善捐赠,如何扣除?是将各类扣除捐赠之前所得加总起来x30%计算限额后,再算出捐赠后的所得申报个税?还是有其他方式?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08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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