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社保费征收政策

税乎网站09-30评论

社保费征收政策

留言时间:2019-10-15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社保费等由财务局征收了,征收政策是什么?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是否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等费用?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等费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16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2018年第21号)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山东省范围内(不含青岛)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社保缴纳建议您具体与社保部门联系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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