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商品房购买权是否交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19-10-15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我公司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1000万元购买商品房(期房),后因我公司业务调整不想购买了,将尚未办理产权手续的商品房(期房)作价1100万出售给其他公司,请问转让该“购买权”的行为是否需要申报交纳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17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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