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份更名企业所得税问题咨询
留言时间:2019-10-22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详见附件《代持股份更名企业所得税问题咨询》
附件
代持股更名企业所得税咨询.doc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2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具体建议携带合同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如果对于征税行为有异议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9号)文件规定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