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所得税报表收入减去成本是否等于利润

税乎网站09-30评论

所得税

留言时间:2019-10-24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所得税报表收入减去成本是否等于利润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2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另有说明的除外);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取自《收入支出表》;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其数据取自《业务活动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根据本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以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

 请详细说明您企业情况及业务,为了方便与您的沟通,能够及时解答您的问题,缩短网络流转时间,建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