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发票怎么开
留言时间:2019-11-14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请问一下,建筑服务类的发票应该怎么开?票面上的 数量、单价、单位 这三项要怎么填写?
我公司是门窗企业,给甲方施工的时候,施工的面积不一定与门窗的面积一致,发票上的数量无法保证与销售的数量一致; 我们分包给其他劳务公司的施工,工程量分不同的工程项目单价也不一样,累积的面积会大大超出我们给甲方开出发票上的施工面积。这种情况会不会认为我公司取得的分包发票内容不符,列为不合规发票?
税务检查时,对施工类的发票的单价和数量怎么认定的?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1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发票开具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具体建议携带合同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