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问题

税乎网站09-30评论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问题

留言时间:2019-11-26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您好!想咨询一下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按多少税率计提。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2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一、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8.商务辅助服务。

  (2)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