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与客户签订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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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客户签订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留言时间:2019-12-10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与客户签订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具体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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