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房地产企业营改增退税业务

税乎网站09-30评论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退税业务

留言时间:2019-12-18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我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前按照预售收入缴纳营业税,2015年房屋交房,2017年房屋出具实际测绘面积,实际测绘面积小于以前年度预售面积,因此出现退面积差的情况。对于该部分退面积差房屋,我司申请退还退差对应的营业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1条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我司这一情况,三年期限是否应该从2017年出具实测面积开始计算,还是应该从2015年我司实际缴纳入库该部分营业税时计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9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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