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税单
留言时间:2020-02-14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税局领导您好!目前各项税种申报及税单打印均可在电子税局系统进行,非常有利于当前疫期不接触式业务进行。但是个人所得税申报,因在独立的“自然人扣缴客户端”进行,只可网上申报和扣缴税款,不能网上打印个税完税凭证。而我公司作为外资企业,在给外籍人员发放工资时,一直以来,银行要求必须提供个税完税凭证,否则不予发放工资,所以在完成当月个税申报后,必须到税务大厅找相关人员打印个税完税凭证。为避免在当前严重的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因人员接触导致的传染,能否开通网上打印个税完税凭证。
谢谢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2-1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 为配合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要求,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二、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
三、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