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税务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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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

发布日期:2021-07-28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税务管理领域

违法行为

适用条件

法定依据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通过,2015年4月第三次修正)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换证手续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通过,2016年2月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正)第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通过,2015年4月第三次修正)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通过,2015年4月第三次修正)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使用非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没有违法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发布,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12月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2019年第48号第三次修改)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境内机构或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1.《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公布)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通过,2015年4月第三次修正)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通过,2015年4月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通过,2015年4月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的,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没有违法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发布,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没有违法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发布,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拆本使用发票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没有违法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发布,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没有违法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发布,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没有违法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发布,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没有违法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发布,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没有违法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发布,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没有违法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发布,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没有违法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发布,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没有违法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发布,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通过,2015年4月第三次修正)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开具税收票证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1.《税收票证管理办法》(2013年2月公布,2019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税人违反《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1.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

2.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1.《税收票证管理办法》(2013年2月公布,2019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第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

1.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2.违法情节轻微;

3.未造成危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通过,2016年2月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正)第九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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