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收到个人所得税缴纳扣缴义务人手续费返还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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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收到个人所得税缴纳扣缴义务人手续费返还账务处理

日期:2019.7.30

来源:山东省税务局

         问:收到个人所得税缴纳扣缴义务人手续费返还,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需要缴纳增值税吗?山东企业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财务处理问题不属于税务部门管理,建议与会计部门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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