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关注!公司组织全体员工旅游产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公司组织全体员工旅游产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留言时间:2019-12-30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公司为提高士气,增强凝聚力统一组织全体员工出去旅游,发生租车费、旅游景点门票费、餐费、住宿费等能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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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0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旅游活动发生的费用,与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不得在税前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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