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是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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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是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发布时间:2022-01-18 11: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填报说明规定:四、9.第9 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本年累计金额。

       当本表第3+4-5-6-7-8 行≤0 时,本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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