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留言时间:2021-06-09
纳税人所属地
天津
问题内容
天津税务电子申报软件中带出的耕地占用税是否需要申报?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6-1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耕地占用税纳税人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占用耕地(包括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您发生了上述应税行为,请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要求进行申报纳税,如您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则无需申报耕地占用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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