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税务局: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逾期办理汇算清缴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是否需要对“六税两费”的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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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逾期办理汇算清缴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是否需要对“六税两费”的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发布时间:2022-06-30 15: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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