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2-08-04
纳税人所属地
天津
问题内容
2022年7月1日后,我市对于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8-0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的规定:“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因生产经营需要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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