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了多份商业健康保险,都有税优识别码,都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吗?
发布时间:2022-08-04 15: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因此,不论个人同时购买多少份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扣除限额只有2400元/年(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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