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1-22 14:5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根据《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24号)的规定:“一、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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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自2021年12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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