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暂停网上服务系统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 16: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和我市相关业务需求,天津市税务局定于2021年9月29日17:00至9月30日8:00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2021年9月29日20:00至9月30日8:00对电子税务局等系统进行联合升级和维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升级期间将暂停电子税务局及相关子系统(含车购税网上申报及移动终端)、天津税务APP、自助办税终端、社保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等系统及相关功能的使用。
升级期间请纳税人暂停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税控盘版、税务UKey版)的发票实时上传功能,可以使用离线发票开具功能,待升级完成后联网自动上传离线开票数据。
社保费系统将于2021年9月29日22:00重新开放,上述其他系统将于2021年9月30日8:00重新开放,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合理安排办税时间。
二、本次升级主要调整内容
(一)新增企业所得税税前凭证(发票)风险提示功能。
(二)新增外省企业注册、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支持外省企业跨省税源登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申报税费缴纳。
(三)新增单位社保费特殊缴费申报及相关缴费功能。
(四)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
(五)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三、本次电子税务局电子申报子系统升级涉及已经在税务系统开通电子申报的全部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10月征期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必须在完成客户端升级后进行初始化更新,方可进行申报表的填写和申报操作。
四、客户端升级方式可分为在线升级和离线升级两种方式,建议纳税人优先采用在线升级方式完成客户端升级。采用离线升级方式的纳税人待系统升级完毕,即可下载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及相关说明文档,下载路径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下载中心”栏目,建议纳税人采用推荐渠道进行下载。
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基线版本为“天津税务电子申报软件离线升级包V3.05.09”,具体内容详见升级说明。
五、本次升级相关的客户端更新、初始化更新等操作均可通过互联网途径办理,建议您尽量通过互联网方式完成上述相关操作。
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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