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您“随时随地”获取纳税缴费咨询服务需求,提升12366热线服务质效,我们上线了全新的天津税务12366智能咨询服务(网页端),以机器智能与人工坐席相结合的方式,为您提供政策咨询、办税(费)指引等服务。...
为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天津市所辖区域内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统称“纳税人”)平稳有序办理税费申报及缴纳业务,现就2022年1月份税费征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甲类传染病管理,我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更好防控病毒传播,防止交叉感染,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防疫部门、政务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天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我市纳税人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天津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原增值税发票选择...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公平税负,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关于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地税二〔1999〕 34号, 国家税务总局...
自2019年1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正式启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已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纳税人使用已加载税务数字证书的相关设备登录综合...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第一条为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和我市相关业务需求,天津市税务局计划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电子税务局、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和出口退税系统进行联合升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号文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废止《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7〕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现对相关扣除标准进行...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以及东疆税务局的工作安排,为了做好2019年底发票盘存工作,我局定于2019年最后一个工作日(12月31日)14:30开始,办税服务厅与自助办税服务厅均停止发票发售,2020年1月1日开始恢复正常发票发售。请各位纳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和我市相关业务需求,天津市税务局定于2019年11月28日20:00至11月28日24:00升级电子税务局和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7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天津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国家储备商品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接到纳税人举报,反映天津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对符合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退免费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未及时退费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确实存在应退费未立即退还的情况。...
根据《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安排的通告》有关规定,现向您做出如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现就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纳税人办税便利度,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做了进一步梳理并对《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将...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决策部署,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税务局自2019年11月15日起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