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税务:月饼个人所得税被税务稽查处罚!税务行政处罚信息表(2021年11月14日—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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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信息表(2021年11月14日—2021年11月20日)

发布时间:2021-11-22 10:30:00 来源:重庆税务

税务行政处罚信息表(2021年11月14日—2021年11月2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税六稽罚(2021)23号

案件名称 重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类别 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事由

 1.你公司某项目2014年度开具收据收取房款未纳入财务核算金额882,083.00元,应申报缴纳营业税44,104.1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05.21元。 2015年开具收据收取房款未纳入财务核算金额2,482,021.00元,应申报缴纳营业税124,101.0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205.05元。 2016年开具收据收取房款未纳入财务核算金额3,505,989.00元(2016年1-4月218,038.00元,2016年5-12月3,287,951.00元),应申报缴纳营业税10,901.90元,增值税156,569.1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504.94元。 2017年开具收据收取房款未纳入财务核算金额1,117,592.00元,应申报缴纳增值税53,218.6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725.31元。 2018年3,970,613.00元,应申报缴纳增值税189,076.8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3,235.37元。 

2.你单位2017年10月11号凭证“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列支月饼64,740.00元,应扣未扣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1,622.41元。 2018年11月16号凭证“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列支10月购买月饼160,000.00元,应扣未扣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2,137.19元。 合计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3,759.6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缴其少缴的营业税179,107.10元、增值税398,864.57元、城建税36,875.88元,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307,423.7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3,759.6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39P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某

处罚结果 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879.80元

处罚生效期 2021-11-22 00:00:00.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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