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上线运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变化不少,速来查看
来源:海南税务
发布日期:2019-09-19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19年10月底,我省将上线运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新增功能及优化之处主要包括:
一、所有发票均需选择用途后再进行勾选
可勾选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发票用途包括:用于申报抵扣或不抵扣、用于出口退税和代办退税,三项用途相互独立、每份发票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二、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
优化后的抵扣勾选流程为:勾选可抵扣发票、申请统计、查询统计表、确认签名。确认签名前,可撤销勾选、重新选择用途。确认签名完成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确认签名操作一般应在次月申报期内完成。
三、扫描认证的发票也需在平台确认用途
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用于申报抵扣,同时支持撤销勾选操作。扫描认证的发票如用于抵扣,应登录平台进行确认签名。扫描认证的发票如用于出口退税,应登录平台撤销勾选,再确认用于出口退税。
四、注销勾选
注销勾选按钮,用于提前对注销申请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签名操作。如,通过注销勾选,纳税人可在9月,完成所属期8月的申报后,即对当月属期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签名,完成当月属期注销申报。
五、异常发票查询
纳税人可查询勾选确认后状态异常的发票信息。异常状态包括作废、失控、冲红或管理状态非正常。异常发票不能作为有效抵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依据,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简明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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