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某企业因欠税逾1.8亿被税务局冻结持有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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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扣押/查封适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11-21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现对下列单位作出税收保全措施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相关文书公告送达如下:

序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

代表人

违法事实

相关决定及

法律依据

文书名称

文书文号

1

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林奕斌

欠缴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159978088.34元,营业税23559628.6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649174.00元,教育费附加706788.86元,地方教育附加471192.5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五条、第八十八条、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7月5日对你单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冻结你单位持有的圣莱达3(代码400129)股票27052500股。

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扣押/查封适用)

甬税稽二保封〔2022〕1号

以上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公告所涉纳税人见公告后,到我局领取《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扣押/查封适用)》。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南楼10楼

联系电话:81877317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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