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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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2-01-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东税稽通〔2022〕305号

海东***科技信息服务部(纳税人识别号:9163020***9G760F):

事由:经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你公司在无真实业务发生,无货物流的情况下向青海仕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5份(发票代码:063001900105发票号码为:05251697-05251721),电子普通发票1份(发票代码为:063001600311发票号码为:14879719),共计2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为2,510,000.00元。我局决定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依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54号令)第六条、第八条之规定。

通知内容:我局将向社会公布以下相关信息,并实施相关联合惩戒: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2***9G760F)、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海东工业园区中关村***)。企业法人姓名郭某某、有效身份证件号码(610481***55041)。

同时,对你(单位)拟进行适用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向我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提供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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