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税务局:提供虚假备案单证行为处以50,0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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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贸融通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发布时间:2022-05-13 00: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税务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海贸融通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104MA758YQM6R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91630104MA758YQM6R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MA758YQM6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91630104MA758YQM6R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李振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612129******1114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税一稽罚〔2022〕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青海贸融通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公司21份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离岸价合计:3,718,367.00美元,应退税额3,897,525.06元(人民币),你公司提供的上述相关出口单据涉及内容与税务检查机关调查取证的原始单据内容不符,属于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行为。

处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三条违章处理,第三款“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行为处以50,000.00元的罚款。

处罚金额(万元) 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违法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06 00:00:00

处罚有效期 2022-05-06 00:00:00

公示截止期 2023-05-06 00:00:0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301000150119928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30100015011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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