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孟某某等675名纳税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0 14:4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孟某某(432424********4612)等675名纳税人:
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2022年9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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