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2021年10月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二)
发布时间:2021-10-26 09: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2021年10月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二).xlsx
序号 2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浙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30***22XU
法定代表人 王某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231004********003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湖税稽一罚[2021]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偷税 应扣未扣
违法事实
1、2016年你公司位于湖州市湖东路16号办公房的房产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房产原值未包含地价。该土地入账价值581700元,应并计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应申报缴纳房产税11992.91元,已申报缴纳房产税7106.63元,少申报缴纳房产税4886.28元。
2、2016年你公司在“项目监理成本”科目列支与本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344858.29元,全额结转当年利润并在税前扣除,少计应纳税所得额344858.29元,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86214.57元。
3、2016年1月至12月你公司发放本公司员工津补贴共计4880765.29元,未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少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4、2016年1-12月你公司向返聘退休人员发放返聘工资3930680.91元,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2016年2月、4月、9月你公司发放本公司员工和退休返聘人员开门包和节日费共计1037290元,未并入本公司员工和退休返聘人员当月工资薪金,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2016年1月至12月你公司通过“项目监理成本”和“其他应付款”科目以发票报销的形式向本公司员工发放现金补贴共计688691.73元,未并入本公司员工和退休再任职人员当月的工资薪金,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2017年你公司位于湖州市湖东路16号办公房的房产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房产原值未包含地价。该土地入账价值581700元,应并计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应申报缴纳房产税11992.91元,已申报缴纳房产税7106.63元,少申报缴纳房产税4886.28元。
8、2017年1月至12月你公司发放本公司员工津补贴共计4824723.15元,未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少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9、2017年1月至12月你公司向返聘退休人员发放返聘工资3734126.57元,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2017年1月、2月、4月、9月你公司发放本公司员工和退休返聘人员开门包和节日费共计1041550元,未并入本公司员工和退休返聘人员当月工资薪金,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1、2016年1月至12月你公司通过“项目监理成本”和“其他应付款”科目以发票报销的形式向本公司员工发放现金补贴共计1390216.67元,未并入本公司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222400.75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22.240075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0/2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5000025652086
1、随机抽取异常稽查对象34户采取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为主,是否采取重点检查视情况再做决定。 2、随机抽取异常稽查对象18户企业立案重点检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作出的行...
我局依法对以下纳税人的税收违法案件调查完毕,已经制作了相关税务行政决定文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逾期未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你(单位)2019年11月经法院拍卖并交易了坐落在温州市***村的厂房,价格31240000元。该处房...
对你(单位)(地址:温州市***号)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