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关于发送“减半”征收单位征缴计划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全文有效
2020.5.14
尊敬的缴费人:
原享受2-4月计三个月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现仅将2020年5月医疗保险征缴计划核定生成,请“减半”征收单位于2020年5月27日前缴费,其它险种待核定生成后再进行缴费,不加收滞纳金,请上述单位关注人社局网办通知。
为依法推进我省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生...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
为深入贯彻财政部《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通知》(财办〔2020〕8号)精神,支持医疗...
近期,互联网上存在一些自媒体上传部分个人所得税APP或办税小程序应用,诱导自然人通过其渠道留存其本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网...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