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关于市区工业厂房纳入存量房评估系统评估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7.31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交易办税业务的工作效率,加强和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号)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一体化服务的通知》(皖自然资〔2020〕6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8月1日起,市区工业厂房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进行评估。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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