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收费的通知
皖价服[2004]365号
失效
安徽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继续执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报告》(航科字[2004]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防伪税控系统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1、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每年每户490元。
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每期每人300元(每期不少于30个课时),包括上机、安装培训、资料费、试卷费、培训卡折旧费等。
3、培训资料费:企业内由其它单位会计兼职开票的,需发放培训资料和《企业操作员结业证书》的,可收取每人50元(含证书工本费)。
4、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的纳税人技术维护费:由提供共享服务系统单位与你公司签订协议,双方协商确定,不得向纳税人收费。
二、你公司接本文后到省物价局更换《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收费时应明码标价,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用户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标准自2004年11月10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一年后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和审价情况,重新核定正试标准。原皖价服[2000]360号、皖价服[2001]84号和皖价服[2003]123号文同时废止。期间国家如有新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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