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1.1.20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者邮寄的方式,于2021年1月26日前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ahswzkc@163.com
邮寄地址:合肥市中山路3398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邮政编码:230091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1年1月20日
发布日期:2021-01-20 截止日期:2021-01-26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化
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决定进一步简化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除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由月报和年报改为季报和年报。
本公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19号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为依法推进我省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生...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
为深入贯彻财政部《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通知》(财办〔2020〕8号)精神,支持医疗...
近期,互联网上存在一些自媒体上传部分个人所得税APP或办税小程序应用,诱导自然人通过其渠道留存其本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网...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