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注]
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消费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9]177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水泥产品废渣掺兑种类问题的批复
皖国税函[2003]12号
失效
六安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列举废渣生产的水泥产品征免增值税的请示》(六国税发[2002]11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规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水泥产品,其掺兑废渣的种类包括除高炉水渣以外的“煤矸石、粉煤灰、……
及其他废渣“。而硫酿渣、磷石膏及石煤等废渣在因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国经贸资[1996]809号)中,被列为鼓励利用的二次资源,应属于”其他废渣“的范围。因此,在计算资源综合利用水泥产品废渣掺兑比例时,应将硫酸渣、磷石膏及石煤等废渣计算在内。
特此批复。
为依法推进我省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生...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
为深入贯彻财政部《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通知》(财办〔2020〕8号)精神,支持医疗...
近期,互联网上存在一些自媒体上传部分个人所得税APP或办税小程序应用,诱导自然人通过其渠道留存其本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网...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