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函[2015]715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扣缴义务人端升级金税三期版本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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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扣缴义务人端升级金税三期版本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地税函[2015]715号

全文有效

2015年12月14日

各市、省直管县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局:

  现将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扣缴义务人端升级金税三期版本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升级工作完成时限

  升级工作从2015年12月7日起,12月31日前完成。

  二、升级工作具体内容

  升级工作分为两种情况:

  (一)已使用“易税门户”客户端,并且可以直接联通互联网的扣缴义务人,软件公司通过后台直接升级,扣缴义务人不需要进行升级操作。升级完成后,扣缴义务人只需登录新版本界面“安徽地税一体化办税平台”,按照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即可。

  (二)仍使用老版“代扣代缴”客户端,或不能直接联通互联网的扣缴义务人,需要在12月22日至31日期间,登录各市地税局或省地税局网站,下载升级包,按照提示进行手动升级。

  2015年12月申报期内,新版或老版客户端均可以正常进行申报。2016年1月1日后,所有扣缴义务人必须使用新版客户端进行申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将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工作告知扣缴义务人。

  (二)对需要进行手动升级的扣缴义务人,主管地税机关要逐户通知,督促其按时完成升级工作。

  (三)各地要把新版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培训纳入金税三期培训计划,尽可能扩大培训范围,保证所有扣缴义务人都能够了解掌握新版客户端的操作要领。省局组织编写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用户指南》,扣缴义务人可登录各级地税局网站下载阅读。同时,《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用户指南》通过迈捷邮件系统发送到各市地税局所得税科,供培训时使用。近期,4007112366客服电话集中受理扣缴义务人关于客户端升级和操作应用方面的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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